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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拟货币传销,上海破亿案破案

以太坊钱包imtoken安装 2023-07-10 05: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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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如打假党那么抢眼,但上海市公安局也在3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开了一起涉及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的案件,金额为1亿多元。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正式发布至今已半年,引发币圈大地震圈子里,上海警方选择了这个特殊的日子。涉币传销的高调披露,预示着我国公安机关下一步将着力进一步打击涉币犯罪。

那么,今天飒姐的团队就和大家聊一聊虚拟货币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有什么关系。身陷囹圄。

上海虚拟货币传销

数字货币拉人头的传销

3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公安局披露了上海市首例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网络传销的案例。经过6个月的调查,上海警方在北京、上海、海南、陕西、四川等省市集结网络。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涉案金额超亿元。这是我国自9.24日公告以来罕见的涉及货币的重大案件。

上海市公安局消息,自2020年6月起,本案犯罪嫌疑人牟某利用其在境外实际控制的网络平台设立区块链技术公司,组建区块链技术公司。以推广区块链技术、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名,IT、讲师、推广、客服、提现等5个团队在网上向不特定公众公开承诺:(1)@ >静态收益高;(2)线下开发,拉头数字货币拉人头的传销,复式报酬。吸引大量投资者参与其项目。

在实践中,平台会先诱导会员大量购买虚拟货币(疑似USDT),然后将虚拟货币兑换成平台自身发行的至少1000枚代币作为会员的“入场费”。对于这笔入会费,平台承诺给会员一定的静态收入。但实际上,静态收入只占平台用户收入的很小一部分,甚至很多用户只拿到一张空头支票,从未兑现。真正的收益是用户通过线下发展和拉人来实现的。为引导用户线下发展,平台设置了各种直推奖、间接推奖、团队收入等返利奖励,不断扩大层次和组织规模。

这是一个典型的金字塔计划。除了使用虚拟货币作为噱头外,它甚至使用非常传统的手段进行犯罪手段。平台负责人牟某设立了5名讲师和包括周某在内的一批“推销员”,他们将通过各种线上理财课程、线下招待会、讲座、社区推广、微信QQ群聊等方式进行宣传。以及其他常见的传销方式,向用户宣称自己的虚拟货币项目是“全球应用领域的独角兽”,平台打造的区块链是“世界上最快的公链”……反复暗示他的项目本身和所有发行的代币都有很大的成长和升值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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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涉及平台的规则,会员每拉一个人头,就可以立即从平台获得一定比例的用户付费代币金额的直推奖励。如果线下用户继续发展下一个线下级别,他也将获得间接奖励。推荐奖励。会员还可以根据线下客户累计支付的代币数量进行升级。根据线下客户的数量,还可以获得10%到100%不等的团队收入奖励。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披露的信息,涉案平台自成立至被查处,累计会员账号约6万个,等级关系最多72级。虽然与 2019 年 Plus Token 的 3000 层跨境虚拟货币网络传销相比,微不足道,但在近年来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和对各种虚拟资产实施强有力的监管政策的背景下,它已成为罕见的情况。

传销的前世今生

传销源于直销。直销是指通过代理商和顾问上门销售,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代理商不会从雇主那里获得工资,但会从所售出的每一件产品中分一杯羹。 ,雇主还节省了广告费、店铺租金等费用。因此,直销对于化妆品、保健品、珠宝首饰、家电、保险等来说更具性价比。家喻户晓的“许立”(甚至成为好产品推荐的代名词)是我国首批直销品牌。一般而言,以销售佣金为目的的直销行为并非仅以销售商品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危险的是由直销产生的传销。

传销起源于 1920 年代的美国。 1954年,美国加州出现了大量的多层次营销模式。这种脱胎于直销的多层次盈利销售模式,最初被称为“金字塔式销售”。这种销售模式在1970年左右被引入日本后被称为“老鼠俱乐部”。当时日本最著名的传销“同一个世界家庭”老鼠俱乐部在被调查之前就聚集了超过100万人,这显示了传销的恐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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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南部沿海地区经济开始腾飞,但同时也滋生了各种经济犯罪的土壤。 1989年,一家日本传销保健品公司首先进入广东,建立“五级三级制”传销组织架构,开始赚钱; 1990年,一家美国化妆品公司在我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开展传销业务。 .

由于当时我国执法部门对此不了解,没有严厉打击和监督。各种无法在海外生存的传销公司在我国找到了新的机会。据说,当年广州的大街小巷都能看到形形色色的“讲师”。

传销本质上是一种促进群体成员之间相互侵蚀的行为,不会产生任何经济利益。只有少数处于金字塔顶端的人能够真正从传销中受益。当传销的危害逐渐凸显时,1994年,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发布223号文《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违法行为的通知》和240号文《关于查处违法行为的通知》。 “多层次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开始严厉打击各类传销活动。活动。 1998年以后,由于大量传销倒闭,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很大影响。 199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动和推动了外商直销企业合法化。业务转型。同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禁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知》数字货币拉人头的传销,严厉打击传销。

为了更好地打击传销 2009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刑法第七次修正案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根据《刑法》第224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要求参与者支付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商业活动的名称。等方式获取会员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分级,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胁迫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传销活动的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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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组织者和领导者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活动家应提起诉讼:

组织和领导以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缴费或购买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取得会员资格;

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层次结构;

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回扣的依据,引诱、胁迫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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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30余人,级别在三级以上。

就上海虚拟货币传销而言,首先,以推广区块链技术和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名,会员需要支付1000多枚代币才能获得会员资格。其次,平台会员真正的盈利模式不在于代币的静态收益,而在于不断拉人产生的动态返利和团队收益,从而诱导会员不断发展和下线,最终成员远超30人3人。级或以上。据此,某某等人的行为很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写在最后

由于上海市公安局尚未进一步披露案件进展情况,该案可能在侦查终结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法院审理。详细信息仍然未知。在9.24号通知发布的背景下,我国公安机关开始加大对各类涉及虚拟货币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合作伙伴必须睁大眼睛。在日常操作中,既要规避犯罪风险,也要防止自己成为犯罪的受害者。